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可回收废弃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TQ-2023-012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卷烟厂可回收废弃物处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可回收废弃物处置项目
2、项目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服务范围:新疆卷烟厂日常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可回收废弃物处理。
4、服务期限:一年
5、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6、最低限价:30000.00元/万箱(为含税金额)(等于或低于最低限价填报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供应商(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4、投标人未被列入《新疆卷烟厂不良供应商名录》(由招标人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5、投标或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现场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8日10 时 00 分至 2023年 04月03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2)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03月28日 10 时 00 分至 2023年 04月03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PDF版或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汇招标文件费用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 11:00时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