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以记名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赵瑞贞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360.73 万元。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为-3,410.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3.91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条件为: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报告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3.91万元,未达到现金分红标准。结合2022年度公司及所在行业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