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敦煌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7月13日10时至2023年7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敦煌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敦煌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再生资源交易中心公园嘉苑1-2号楼1住宅楼幢5单元102房房产证号:甘(2018)敦煌市不动产权第0016139号。
起拍价:497636.1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时间:自2023年6月27日期至2023年7月12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二)若存在无证建筑被相关部门限制过户,需要按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后办理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本承担相应费用。无证建筑交付后存在的拆改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
六、税费等负担
(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据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竞买人负担。
(二)欠缴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或支付。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自愿支付。
竞买人竞拍前请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房屋的过户登记以及税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缴纳情况及过户事宜。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5日前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拍卖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7月17日前缴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拍卖余款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敦煌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敦煌支行营业部,账号:2721210104002453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行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为后,淘宝网拍卖平台将生产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详见甘肃世纪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世纪东兴价评报字【2022】第35号资产评估报告,具体以书面评估报告为准]。
法院咨询电话:0937-8893563、19993720990
承办法官:程康乐
法院监督电话:0937-8821859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