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再生资源总量巨大。根据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以下简称“中再生协会”)多年数据跟踪,北京市生活源与工业源再生资源总回收量约为700万吨/年,其中,生活源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商业+公共机构来源再生资源)约占60%,约为420万吨,人均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量约为0.56公斤/天。
北京市垃圾减量空间巨大。据中再生协会测算,混入生活垃圾中或回收渠道不畅的低值可回收物(不含大件家具)约为150万吨,其中,混合塑料包装、外卖餐盒、泡沫以及其他低值塑料约为60万吨,废玻璃约为60万吨,废旧纺织品约为20万吨,其他低值可回收物约为10万吨。
2020年以来,北京市将加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全社会共同参与”为原则,积极推进“全链条、全品类、可追溯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在全市建设近2000个社区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可回收物交投点),100多个街道可回收物中转站,15个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以及全市统一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全流程数字化精细化管理系统。
制度先行,为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是实现垃圾减量、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
北京市2016年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能等多个与城市运行管理相关的职责划转至城市管理委员会,从而为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项工作的协同提供了有利条件,实现了由市城管委统一管理的“两网融合”模式,提高了管理效率和运行能力。
在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后,北京市城管委2021年连续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可回收物指导目录》《北京市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导则(试行)》以及大件垃圾管理意见、建筑装修垃圾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明确提出“落实用地保障、保障车辆运行、培育龙头企业、开展规范政治”等措施,要求各区政府作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鼓励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培育市场龙头企业开展全链条运营。对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的建设标准、设施设备、安全、环保、标识、日常管理作出详细要求,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提供了标准依据。
统筹“两网”,构建全品类全链条收运体系
北京市经过多方努力,在统筹再生资源和环卫清运两个网络的管理上,基于超大型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形成从源头交投站点、中转站到分拣中心体系建设的完整链条。
在社区生活垃圾分类驿站设置中要求必须具备可回收物交投功能,在街道设置的可回收物中转站必须承担区域内低值可回收物的暂存和减容功能,目前北京市已完全实现废泡沫塑料在中转站减容的工作,实现了废泡沫塑料由低值到高值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