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再生资源总量巨大。根据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以下简称“中再生协会”)多年数据跟踪,北京市生活源与工业源再生资源总回收量约为700万吨/年,其中生活源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商业+公共机构来源再生资源)约占60%,约为420万吨,人均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量约为0.56公斤/天。每年混入生活垃圾中或回收渠道不畅的低值可回收物(不含大件家具)约为150万吨,其中混合塑料包装、外卖餐盒、泡沫以及其他低值塑料约为60万吨,废玻璃约为60万吨,废旧纺织品约为20万吨,其他为10万吨。
2020年以来,北京市将加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全社会共同参与”为原则,积极推进“全链条、全品类、可追溯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在全市建设近2000个社区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可回收物交投点)、100多个街道可回收物中转站,15个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以及全市统一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全流程数字化精细化管理系统。
制度先行,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是实现垃圾减量、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2016年,北京市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能划转至城市管理委员会,从而为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项工作的协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实现了由北京市城管委统一管理的“两网融合”模式。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后,北京市城管委于2021年连续发布了多个文件,明确提出“落实用地保障、保障车辆运行、培育龙头企业、开展规范整治”等措施,要求各区政府作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鼓励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培育市场龙头企业开展全链条运营。对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的建设标准、设施设备、安全、环保、日常管理做出详细要求,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提供了依据。
统筹“两网”,构建全品类、全链条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北京市经过多方努力,在统筹再生资源和环卫清运两个网络的管理上,形成了从源头交投站点、中转站到分拣中心体系建设的完整链条。在社区生活垃圾分类驿站设置中要求必须具备可回收物交投功能;在街道设置的可回收物中转站必须承担区域内低值可回收物的暂存和减容功能;在末端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中,要求各区政府规划建设永久性符合商务部行业标准《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的分拣中心,并要求分拣中心的运营企业必须在前端自建或者合作建设全品类回收体系。同时北京市要求分类驿站、中转站可回收物应交售给本区规范的分拣中心,实现可回收物“分得开、运得快、出得去”的目标。为了掌握可回收物的回收去向和回收数量,北京市城管委开发了“可回收物全流程管理系统”,要求备案的分类驿站、中转站、分拣中心必须将每日回收数据接入管理系统,实现运行情况的实时统计追踪。
抓住体系建设的痛点堵点,积极为企业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