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下属全资子公司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中文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厦钨新能”)于2023年5月16日(北京时间)分别与Orano CAM和Orano PCAM就在法国共同出资设立电池正极材料合资公司和前驱体合资公司事项签署了合资协议,两家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均为2,000万欧元,其中电池正极材料合资公司由欧洲厦钨新能出资51%、Orano CAM出资49%,前驱体合资公司由欧洲厦钨新能出资49%、Orano PCAM出资5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签署的合资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设立境外合资公司仍需获得中国境外投资管理机构及公司内部有权决策部门审议批准,合资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合资公司将在法国分别投资建设正极材料项目、前驱体项目,相应合资公司成立后,公司将根据具体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按照决策权限及时履行相应的内部审议、决策程序后执行,具体建设项目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若合资协议充分履行,将有利于公司加快海外客户开发进度,满足海外客户需求,本次合资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3年的业绩影响较小。
●本次签署的合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公司欧洲厦钨新能于2023年5月16日(北京时间)分别与Orano CAM和Orano PCAM就在法国共同出资设立电池正极材料合资公司和前驱体合资公司事项签署了合资协议,两家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均为2,000万欧元,其中电池正极材料合资公司由欧洲厦钨新能出资51%、Orano CAM出资49%,前驱体合资公司由欧洲厦钨新能出资49%、Orano PCAM出资5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的两份合资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签署的合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资协议主体情况
(一)欧洲厦钨新能
公司名称: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4日
注册地址:Vogelanger Weg 111,40470 Düsseldorf,Germany
法定代表人:姜龙
注册资本:100万欧元
主要股东:厦钨新能持股100%
主要业务:欧洲厦钨新能是厦钨新能为增强国际化研发、采购、制造、销售、战略等综合竞争力,在德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厦钨新能的欧洲业务平台;主要经营范围是研发、生产、销售电池材料及生产原材料的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