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23-022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世纪鼎利”)于2023年5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询问的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现将有关事项的说明回复如下:
1.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0,817.39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6,235.46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4,581.93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45.14%,较2021年末提高23.06个百分点,各账龄区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较2021年末有较大提高。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向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十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对应销售内容、已确认的销售收入及确认依据、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面余额、账龄、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及期后回款情况,客户与你公司、公司主要股东、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安排,并逐一说明相关客户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若否,请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一、公司向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十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报告期销售收入 收入确认依据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坏账准备 期后回款金额 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董 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安排 是否按合同约 定支付款项
1 客户1 教育装备设备、教育服务 994.34 设备验收单、服务人数确认函 2,542.24 1年以内1,054万元,1-2年489.64万元,5年以上998.6万元。 1,229.70 138.97 否 否
2 客户2 优化服务及通信设备销售 2,766.97 服务结算单、设备签收单 2,447.94 一年以内2,447.94万元。 156.42 345.03 否 是
3 客户3 培训服务 621.64 服务结算单 1,288.28 1年以内 658.93万元, 2-3年629.35万元。 552.44 659.95 否 是
4 客户4 教育服务 - 服务人数确认函 1,222.90 1-2年412.93万元,2-3年430.77万元, 3-4年129.20万元,4-5年250万元。 640.45 100.00 否 否
5 客户5 教育服务 436.76 按服务人数确认函 1,201.39 1年以内10万元,1-2年1,191.39万元。 209.91 - 否 否
6 客户6 设备租赁 - 设备租赁期间 1,147.17 1-2年262.86万元,2-3年314.72万元, 3-4年373.34万元,4-5年196.25万元。 533.04 - 否 否
7 客户7 智慧消防配套硬件产品 - 设备验收单 1,064.32 4-5年1,064.32万元。 1,054.75 - 否 否
8 客户8 智能终端设备 - 设备验收单 1,044.62 4-5年441.06万元,5年以上603.56万元。 1,044.62 - 否 否
9 客户9 培训服务 - 服务结算单 944.34 3-4年306万元,4-5年638.34万元。 944.34 - 否 否
10 客户10 通信及监控产品销售 - 设备验收单 924.92 3-4年400.33万元,4-5年524.59万元。 890.33 - 否 否
二、说明相关客户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若否,请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序号 客户名称 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因 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 客户1 协议约定服务款学校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结算,设备款应于验收后结算。2021-2022年学年服务款项未按约定支付,设备款未按约定支付。 公办院校根据政府拨付预算支付,结算延迟。 公司已发催款函并与客户积极沟通,催收货款。
2 客户2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3 客户3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4 客户4 协议约定学校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结算,2018-2020年学年服务款项未按约定支付。 双方合作终止,已签订终止协议。 公司已发催款函并持续跟进款项催收进度。
5 客户5 协议约定学校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结算, 2021年学年服务款项未按约定支付。 双方合作终止,已签订终止协议。 公司已发催款函并持续跟进款项催收进度。
6 客户6 租赁期开始,双方约定每年租赁期末结算,客户未按约定付款。 客户多年经营情况不佳,暂时无力偿还。 公司与客户积极沟通和协商中。
7 客户7 公司于2018年发货,客户未按合同约定,发货后60天付款。 客户经营情况不佳,暂时无力偿还。 公司已向客户发律师函。
8 客户8 公司于2018年开票,客户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后半年内付清。 海外客户,以海外市场启用新的认证规则,公司交付设备不适应为理由推迟结算。 公司已向客户发送多次催款函。并拟寻求法律手段追索。
9 客户9 双方约定结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客户未按结算约定支付。 客户于2021年10月12日注销,该公司经清算后无可执行财产。 客户公司已注销。
10 客户10 公司于2018年完成交付,客户未按合同约定,验收通过后半年内付清。 客户以终端客户对于铁路项目验收和结算进度慢为理由推迟结算。 公司已向客户发起诉讼。
(2)请你公司说明通信、物联网及职业教育业务三大业务类型收入确认与结算政策,说明未按照业务分类对账龄组合分别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通信、物联网及职业教育业务收入确认与结算政策
(一)通信业务
1、收入确认
公司通信业务主要包括通信仪表业务及通信服务业务。
(1)通信仪表业务
通信仪表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主要是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相关的通信仪表,在产品已交付、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2)通信服务业务
通信服务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客户确认的项目工作量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结算政策
公司通信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网络优化产品按照初验、终验、维保期或分阶段收款,账期一般为1-2年,网络优化及技术服务业务结算通常有季度、半年度、年度结算多种方式,总回款期为1-3年。
(二)教育业务
1、收入确认
公司教育业务主要包括教育服务业务、教育装备业务、教育培训业务。
(1)教育服务业务
教育服务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协议规定向合作院校提供计划内全日制项目的教学教育服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于实际收到合作院校支付的合作办学收入计入预收款项,再按所在学年确认相关收入。每学年收入在12个月内(本年9月至次年8月)分摊。
(2)教育装备业务
教育装备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主要是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相关的集成类教育装备产品,在产品已交付、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3)教育培训业务
教育培训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协议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学费收入,于实际收到学生缴纳的学费计入预收款项,再按所在学年确认相关收入。
2、结算政策
公司教育服务业务、教育培训业务主要通过与国内高等院校进行合作开展,正常业务结算以一学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并根据服务学生人数和合作协议约定规则进行结算。职业教育装备业务的销售涉及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环节,结算周期介于12-24个月之间。
(三)物联网业务
1、收入确认
公司物联网业务主要包括RFID产品销售业务和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业务。
(1)RFID产品销售业务
RIFD产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RFID销售业务主要分为内销业务和外销业务。
内销业务:在产品已交付、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外销业务:在产品交付给装运港(船上交货),以装船日、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