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玄武岩碎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30427000180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玄武岩碎石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采购玄武岩碎石15000吨(具体详见清单),
1.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料仓内,
1.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质量与技术要求: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CF40-2004、《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
程》JTG E42-2005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图纸设计要求。
1.5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项目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在整个供货过程中对
自己所雇佣的人员、车辆安全负全责,出现任何一切事故伤害均与招标人无关。
1.6招标控制价:390万元整(含税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金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玄武岩碎石采购项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
执照。
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3.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石子供应业绩(业绩蒂 提供采购合同和付款凭证(发票)或中标通知书和付款凭证(发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供货内容 中必须包含石子,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均可)
2.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2项要求:
a.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v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2.5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附件)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6.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被责
令停业的;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④财产被按管或冻结的;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 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③沙及正在诉讼并有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⑦被省级或以上水运交通主管部 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交通及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限制投标情形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4-27 11:00到2023-05-08 23:59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进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5-1015:00:0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05-1015:00:00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