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市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废钯催化剂回收贵金属钯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石河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废钯催化剂回收贵金属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废钯催化剂回收贵金属钯,数量:144.3吨,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含贵金属钯(氧化物状态,钯的理论含量为2.6‰)。回收钯为标准海绵钯(纯度>99.95%),回收率≥98.6%,需由乙方在回收后返还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转入其指定的贵金属帐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废钯催化剂回收贵金属钯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废钯催化剂回收贵金属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2.投标方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物类别:HW50废催化剂,代码为261-152-50);
3.投标方需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今)关于废钯催化剂回收贵金属钯的相关业绩三项。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1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报告”。
6.其他要求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19日19时00分到2022年09月24日 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11时00分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